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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2016-03-15 09:54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本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培养过程。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要求

(一)巩固和提升专业知识,培养综合应用能力。

(二)培养学生运用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学生开拓创新、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扎实细致的优良作风。

 

二、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西安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执行。

(一)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采取学校检查与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前期检查、中期检查、后期检查三个阶段,学院自查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检查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各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四)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时间进度安排,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数据填报和归档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召开毕业设计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项规定,明确要求,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

(二)各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一学期组织好选题工作。

(三)各学院应按要求安排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工作,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1.前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任务落实情况,开题报告提交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准备情况等。

2.中期:检查学生学风、工作进度、出勤率、中期总结报告,同时检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

3.后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和成果验收工作,组织答辩资格审查,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等。

(四)答辩前一周,各学院应将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清单、成绩统计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的纸质及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优秀论文小论文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电子版等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它材料按要求留学院保存。

 

四、选题

(一)选题原则

1.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体现专业训练内容、难度和工作量适当。

2.应结合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优先选择具有工程背景和实际应用的题目。

3.注重训练学生综合运用理论和知识的能力。

4.题目类型应多样化,可供学生自由选择。

5.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坚持一生一题,禁止重复性课题。对于需要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大课题,每个学生应有相对独立的子课题,并且要求明确。

7.学生在校期间因参加专业领域的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取得实际成果的,可与指导教师共同拟定与该成果相关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8.对于工科类专业,优先支持硬件类毕业设计选题,相关要求详见《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硬件类毕业设计实施办法》(附件1)。

 

9.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开展多元化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改革。对不同形式的论文要求如下:

1)工程设计类论文,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设计符合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设计结果投入了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

2)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实验研究、系统研究等)项目论文,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过程正确,实验方法科学,实验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3)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为主要内容的论文,要求需求分析合理,总体设计正确,程序编制及文档规范,并通过测试或可进行现场演示;

4)侧重于工程管理的论文,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统计或收集的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5)艺术设计类论文,应以体现专业领域的艺术应用特色为重点,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创意与构思合理,表现手法灵活,所用工具熟练,作品及文档完整,并能通过测试和现场演示。

(二)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拟定题目,填写选题审批表,学院审核批准后向学生发布选题。

2.学院组织选题,选题一般采用学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方式,选题结束后,向师生公布选题结果。

3.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的,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批,在前期检查开始前办理。

 

五、指导教师条件与职责

(一)条件和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人员合作指导。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各学院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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